2007年4月2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夫妻吵恶架剪刀刺胸膛
葛东方

  近日,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  去年12月10日,叶某在公司上班时和丈夫黄某发生争吵。因黄某不让其从裤兜中掏钱,双方扭打。期间,叶某顺手拿起一把剪刀刺中黄某心脏,构成重伤。
  鉴于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黄某系夫妻关系,双方已互相谅解,并且叶某有悔罪表现,故法院予以从轻判处。
         (葛东方)